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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算养条狗

於盛著

现代言情连载中

最具实力派作家“於盛”又一新作《我就算养条狗》,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,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谢互宰狮,小说简介:贫贱夫妻百事哀比之更恐怖的是贫贱情侣在我第5次劝他出去找工作不要再混日子、花钱大手大脚的时候:“我就是现在没钱而已,你总打击我干什么?我就算养条狗都知道对我...

主角:谢互宰狮更新:2024-04-04 12:18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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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是谢互宰狮的现代言情《我就算养条狗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,作者“於盛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我是暮暮。”循声望去,他笑的很认真。我可能永远忘不了,那个清爽的白衣学长。直到我们毕业来到一个城市共同打拼,在一堆鸡毛蒜皮中...

《第一章》精彩片段


贫贱夫妻百事哀。
比之更恐怖的是贫贱情侣。
在我第5次劝他出去找工作不要再混日子、花钱大手大脚的时候:“我就是现在没钱而已,你总打击我干什么?
我就算养条狗都知道对我忠诚!”
从此,他成了我见不得光的前任。
多年之后,他猩红着眼跪在我面前时,我毫不犹豫地甩了他一巴掌:“哟,这不是我从前喂的那条流浪狗吗。”
“朝朝:不求你原谅,但请收下我炽热的爱。”
落款是“你的暮暮”。
我被恶心的一激灵。
没什么比在工位上收到前男友一大束玫瑰更膈应的事了。
如果有,那就是在周一早上收到的。
我抽出卡片撕的稀碎,和玫瑰花一起扔到了外面的垃圾桶里。
还暮暮?
他也配?
说起这个名字,我只恨不得自己大一时没参加什么首饰设计社团。
彼时我作为刚入社团的新生,为了避免“沈芮朝”被读成朝代的“朝”。
自我介绍时我总会多说一句:“我叫沈芮朝,朝朝暮暮的朝。”
他很自然地接了一句:“你好朝朝,我是暮暮。”
循声望去,他笑的很认真。
我可能永远忘不了,那个清爽的白衣学长。
直到我们毕业来到一个城市共同打拼,在一堆鸡毛蒜皮中,谁还记得“朝朝暮暮”。
有的名字永远留在记忆里就好。
可有的人不这么想。
下班时,看到等在路边的何知洲我毫不意外。
“朝朝,我送你回家好不好。”
我挑眉看向他,以及他身后的豪车。
“不好意思,我等下还有事,不用麻烦你送了。”
成年人的拒绝是多么的委婉、疏离,我觉得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出来。
何知洲不是,但他像个傻子一样,一直开车保持跟我一样的速度。
也不管后面喇叭声连天。
“朝朝,上车吧,我送你回去,不然我就一直跟着你。”
癫公!
穿西装打领带开豪车,就真以为自己是小说里的霸道总裁了!
我朝他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,在路口找到交警:“您好,那个人不好好开车还缠着我,能麻烦您处理一下吗?
谢谢。”
我说过了,不用送。
从前我实习下班买完菜遇到暴雨,没带伞让他来接我一下,他怎么说的?
“这么大的雨你买什么菜啊?
不知道早点回家吗?
我不会去接你的,要么你自己打车回...

小说《我就算养条狗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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